一、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轉服一般替代役,役期為一年。研發替代役,役期為三年。 二、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 (一)常備役體位者,役期為4個月。 (二)替代役體位者,役期為12天。 (三)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役期為4個月。 (四)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常備役體位者役期為6個月,替代役體位者役期為4個月。 洽詢電話:7422111轉318(常備役)、319(替代役)、305(家庭和宗教因素替代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