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項目名稱 役男免役證明書申請補發 二、辦理、申辦方式 1.初次核發由本所主動發文通知。 2.補發請向本所役政災防課辦理。 三、申請資格 經役男體檢判定免役體位者。 四、應備證件 申請補發者:本人身分證、印章,委託代辦者需備雙方之身分證、印章。 (若有更名者則須檢附戶籍謄本) 五、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 六、聯絡電話 (07)742-2111轉323或專線 (07) 74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