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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民役男申請暫緩徵兵處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7-05 15:17 承辦單位:鳳山區公所

    一、申辦項目名稱
    僑民役男申請暫緩徵兵處理
    二、申辦方式
    請向本所役政災防課親自辦理或家屬代辦
    三、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申請資格
    符合要求者
    五、應備證件
    1.戶口名簿
    2.中、外護照影本
    3.僑居加簽或僑委會證明
    4.入出境資料
    5.學歷證明
    6.本人和家長印章
    六、辦理時限
    10天
    七、聯絡電話
    (07)742-2111 轉 319     專線  (07)742-0006   
    八、注意事項
    (一)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1.連續居住滿一年。
    2.民國73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以居住逾4個月達3次者為準。
    3.民國74年次以後出生之役齡男子,以曾有2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累積居住逾183日為準。
    (二)歸國僑民之役齡男子返國就學者,在符合緩徵條件之期間不列入前項居住時間計算。

    類別:役政災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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