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項目名稱
寺廟設立登記
二、申辦方式
請向本所民政課親自辦理。
三、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00-17:30
四、申請人應備證件
1.寺廟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4份。
2.寺廟登記概況表(含寺廟沿革)正本4份。
3.法物清冊正本4份。
4.信徒或執事名冊(核發用)、信徒或執事名冊(公告用)正本各4份。
5.願任信徒或執事同意書正本4份。
6.組織或管理章程正本4份。
7.信徒大會、委員監事會或執事會議紀錄(含簽到簿)正本4份。
8.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正本4份。
9.房屋使用執照(寺廟用途)影本4份。
10.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所有權人﹞影本4份。
11.寺廟建物外觀及主祀神佛像照片4份。
12.加入所屬教會之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13.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正本1份、影本3份。
14.依土地登記規則104條規定註記者,更名登記同意書及印鑑證明。
五、聯絡電話
07-7422111 轉425 蘇小姐
■ 申辦流程:依據高雄市寺廟辦理「設立登記」作業流程參考範例辦理
相關檔案
寺廟設立應備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