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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調解之方式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6-03 08:23 承辦單位:鳳山區公所 承辦人:陳玉釧

    一、調解項目名稱

    1.民事事件

    2.告訴乃論刑事事件

    3.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之民事部分

     

    二、不受理調解事件

    1.民、刑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

    2.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租佃糾紛。

    3.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

    4.離婚、收養。

    5.法律規定不適於調解者。

     

    三、申辦方式

    向本所調解委員會索取「聲請調解書」用紙或自行至公所網站下載聲請書,書寫完畢後郵寄或親至調解委員會辦理;抑或以網路連結至本公所首頁左側點選「線上調解聲請服務系統」辦理。

    四、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五、調解的好處

    1.調解書經法院審核核定後,等同法院判決。

    2.具有法律效果。

    3.省時間免花錢。

    六、聯絡電話

    07-7422111#457~458

    類別: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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