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最新消息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公告關於黃淑琴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29 11:49 承辦單位:鳳山區公所
    1. 關於黃淑琴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經審查無誤,依法公告。
    2. 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5項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第19點。
    3. 詳細公告,請逕自下載附件查閱。
    類別:轉知
    上版日期:113-04-29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