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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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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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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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課員A640020育嬰留職停薪所遺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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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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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府函同意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惟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應即停止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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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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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2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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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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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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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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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社會課(830025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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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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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低老人生活津貼補助。
2.中低老人失能機構補助及特別照顧津貼。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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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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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級中等/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如為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形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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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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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月4日起至113年11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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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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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採通信報名(不受理現場或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並以A4格式備妥以下資件依序裝訂,於期限內寄至本所人事室,所附資料影本應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或蓋章」,未註明者或內容有缺漏情形者均視為資料不齊全,事後亦不得異議。
1.甄選報名表。【本所網頁(https://fsdo.kcg.gov.tw)/徵才公告下載,並於報名表下方親自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3.具結書。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或證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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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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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小姐,電話:07-7422111分機363。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課鐘課長:07-7422111分機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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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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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錄取人員需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得生效。
2.經初審符合報名資格者,視學歷、經歷擇優適者面試,面試時間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甄選錄取者,本所將電話通知當事人;初審不符合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應徵者均不適合時,本職務得予從缺。
3.應徵者所檢附之證件不符合規定、資料未依限送達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且如有偽照、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已發布僱用契約書者,將其撤銷,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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