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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1-04 10:59 承辦單位:鳳山區公所

    一、申辦項目名稱
     「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及「高雄市原住民整建整修自用住宅」補助申請
    二、申辦方式
     請向本所民政課或向一樓服務台原住民服務員辦理。
    三、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7:30
    四、申請資格
     請參閱作業及實施要點
    五、應備證件:
     請參閱申請書應附資料
    六、辦理時限

    • 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113年度自11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 高雄市補助原住民整建整修自用住宅:113年度自113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七、聯絡電話
    0910-326360徐小姐或07-7422111 轉453 劉小姐

    、相關網站

     

    類別: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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