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辦項目名稱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二、 申辦方式
請至本所三樓親自辦理或郵寄辦理。
三、 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含國定假日)早上8:00至下午17:00(17:00後服務員將辦理當日申請案件結帳作業)。
四、 申請資格
無限制。
五、 應備證件
無。
六、 規費
證明書每份收費以同地段5筆以內者,收取新臺幣100元,逾5筆者,每增加1筆加收新臺幣20元;不同地段應分別計價收費;每增加1份證明書加收同費用。
七、 辦理時限
1至3工作天(如需加註查詢事項、有疑義需加會其他單位查詢者,為3工作天以上)。
八、 聯絡方式
1. 電話:07-7422111#347。
2. 地址:830鳳山區經武路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