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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1-20 11:23 承辦單位:鳳山區公所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一、申辦項目名稱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二、申辦方式 
    向本所里幹事提出申請 
    三受理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四、申請資格 
    1.設籍本區年滿65足歲,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未達38,589元。
    2.全家應計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合計不得超過666萬元。 
    3.全家應計人口存款本金、投資金額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人時為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再增加25萬元 
    五、應備證件 

    1.最近3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內含申請人父母親及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現戶戶籍謄本各一份)

    2.申請人原始戶籍謄本一份(84年以前之手抄戶籍謄本) 
    3.將申請人列入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納稅義務人戶籍謄本 
    4.本人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印章。 
    7.榮民領月退俸者或退休人員附支領證明。 
    8.特殊情況加附文件 (如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在監証明,失蹤人口報案証明、榮民就養證明書等) 
    六、聯絡電話 
    鳳山區公所社會課07-742-2111轉385 ;傳真07-7907674
    鳳山里聯合辦公處07-742-2111轉252-263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3樓)
    五甲里聯合辦公處07-713-4574、713-5032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472號6樓)
    七、辦理時限 

    1.申請案件當月備齊證件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自申請月為福利生效日。
    2.資料不全者以補齊資料日期為申請。 

    類別: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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