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項目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及「高雄市補助原住民整建整修自用住宅」申請
二、申辦方式
請向本所民政課或向一樓服務台原住民服務員辦理。
三、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7:30
四、申請資格
請參閱「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構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及「高雄市補助原住民整建整修自用住宅實施要點」
五、應備證件:
請參閱申請書應附資料
六、辦理時限
- 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114年度自114年3月7日至4月30日止
- 高雄市補助原住民整建整修自用住宅:114年度自1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七、聯絡電話
0910-326360徐小姐(原住民服務員)或07-7422111 轉453 劉小姐
八、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