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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專區

    【中秋節將屆,請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13 10:19 承辦單位:鳳山區公所

    中秋佳節將屆,請同仁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請商民不送禮,不邀宴,共同支持市府廉政行為。

     

    類別:宣導資料
    上版日期:1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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